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 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 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 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 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 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